年报资料初稿问题探讨

张耀伟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全国开展了首届新方志编纂工作,已历经了二轮地方志编修。这两轮修志,都是采取“众手成志”的“大兵团作战”的修志模式。随着当今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省政府要求第三轮修志将于2021年启动,自2013年起逐年报送地方志年报资料,使我省年报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各单位改为一年一报的“专门机构负责收集、承报单位组织汇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年报资料收集工作模式,这将为下一轮地方志编修提供更全面、真实、准确的资料保障。

  10年前,我有幸参加了第二轮方志编修,去年又参加了南海区方志办的年报资料审查验收工作。经过近一年来对不少单位年报资料的审查验收,我深感南海区从政府到单位、从领导到群众、从上到下都十分支持这项工作,绝大多数承报单位年报资料翔实,内容丰富,质量较高。但资料年报工作是新的事情,不少编修人员虽然都是单位上有一定写作经验的“秀才”,但由于都是初次接触,对年报的编写要求不太熟悉,而且很多资料是党政办公室的人员兼职编写,从有些单位上报的地方志年报资料初稿来看,在收录和编写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下面剖析几点与各位互相商榷,共同探讨:

   

  (一)总结式标题冗长累赘

  

  地方志年报资料是为以后修志收集资料的,因此,标题也应按修志要求,以事命题,简明扼要。但有些单位标题却用了不少“充分发挥”、“积极”、“认真”、“大力”、“精心”等总结式的词语,如:“认真抓好各类招生考试中的考务安全保密管理工作”,作为总结标题尚可,但作为年报资料的标题不够简明,我建议承报单位将它改为“考务保密管理”;又如 “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作用”这样总结式的写法,又要求改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有些单位的小标题过于平铺直叙,没有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如有个标题为“高质量完成文字材料工作”,其实该段资料内容主要是写如何为领导提供重要的决策施政信息,加强与省委政研室、省府信息处、市委政研室、市府研究室等上级部门的交流互动,标题对文段内容概括不够,太平板了,所以我根据文段内容要求将它概括为“撰写决策施政信息”。

  有些单位年报资料的小标题照搬工作总结,不加以提炼,如下面两个标题:“1. 提出、确立并不断完善‘社区基础改革——服务枢纽改革——顶层设计改革’南海社会治理金字塔框架系统”;“2. 落实社会创益理念,构建“1+8+N”社会创益体系,不断发展‘基金、基地、机构、机制’南海社工发展支持体系,打造区镇社会工作平台。”这样的标题,既冗长累赘,又不够简洁,这两个标题应提炼成:“1. 南海社会治理金字塔框架系统”;“2. 构建“1+8+N”社会创益体系”。这样就简明扼要多了!

   

  (二)总结汇报式套话连编

  

  有些单位的第一稿对资料年报的编写要求不明,写成了工作情况汇报,如:有个单位在年报资料中这样写:“ 一、党委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过硬。党委班子团结和谐、内外融洽,落实民主集中制好。全体人员思想稳定、干劲足、素质好,完成任务出色。二  、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等”;又如某单位这样写“始终把建设和谐校园、确保校园稳定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起了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只有稳定才能干事业、才能干成事业、才能谋发展。”等一堆空话、套话,都不符合年报资料要求,建议将这些套话删掉。

   

  (三)资料缺乏筛选繁杂混乱

  

  如某单位将该局“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当成了年报资料来写,内容繁杂混乱,年报资料内容既有2010-2012年的、又有2013年的,更有未来2015年的规划,有些是几年前亚运会、省运会发生的事情,有些只是设想规划,混在一块,不符合年报资料的要求。

  又如某单位的年报资料第一稿收集了大量的资料,内容较多,资料较为详细,值得称赞! 但不足之处是有些资料内容没有进行筛选,归类、整理。如某单位“三、普及法律常识教育”那部分资料内容不少,可却是将资料内容按日期顺序罗列。我要求该单位将原稿那部分资料内容重新归纳、整理,并且标题改为“三、法制宣传教育,按资料内容归纳成(一)十八大法治精神的宣传教育,(二) 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三) 村(居、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四)禁毒宣传教育等几部分,则“法制宣传教育”这部分资料内容就有条理、清楚多了。

   

  (四)资料堆砌散乱纲目不明

  

  有个别单位年报资料一稿虽然内容不少,但只是一堆散乱的资料,文本格式也不符合《南海区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手册》的要求,纲目不明,全是三号字。有个别单位上报的资料只是一份主要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对这样的承报单位,我都能到他们单位与负责资料年报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面谈,沟通,为他们上辅导课,和他们一起商量共同重新编定年报资料纲目,明确年报资料收集的意义和要求,使他们按新编的年报资料纲目更好地完成这件工作。

   

  (五)称谓名称使用不够规范

  

  对事件记述的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地方志年报资料收录范围及编写要求》规定一律使用第三人称,但不少单位年报资料没有按这个要求去做,由于不少资料是从总结下载过来的,照搬了“我区”、“我局”、“我校”等第一人称,没有使用第三人称来记述;有些单位在领导名字后加上“同志”等称谓;有些在时间表述上指代不准确、不具体,时间概念模糊,如用了“今年”、“去年”等,没有标明是哪一年;有些名称或行业用语在资料中首次出现没有用全称,如“未检科”、“社矫安帮”、“法援处”、“清无办”等简称,令人费解和容易误解,其实这些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处”、“清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简称,像这样的情况,在年报资料首次出现名称时要用全称,如果名称过长,可括注准确规范的简称。   

   

  (六)数据罗列内容过于简单

  

  如某单位年报资料:“全区共办理联合处置案件6宗,办结4宗,在办2宗。”或“共立案调查党员、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55宗,结案41宗,处分党员、监察对象4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904.01万元。”等罗列了一些数据,缺少具体的案例概况和详细的违纪违法案件的类型,都要求该承报单位补充。第二稿该单位补充了:“2013年,全区共办理联合处置案件6宗,办结4宗,分别是xx镇 xx村原经济社社长陈xx侵占集体资产案、xx镇xx副村长林xx挪用集体资金案、xx镇xx经济社社长卢xx等人倒卖土地案、xx镇xx村小组长梁xx挪用集体资金案。”等,这样的年报资料就较为完善、较有收集价值了。又如某单位资料内容:“将《网民举报xx一带有上百人的盗车团伙》线索提供给辖区派出所进行侦查跟进”,但对盗车团伙侦查跟进结果如何,是否举报属实,破案与否,都没有详加记述,类似这样只是列举数据或有头无尾的事例,都要求承报单位补充记述这些事件的开始、经过、结果,只有这样的年报资料才能为日后修志起作用。

   

  (七)大事要事记述不够齐全

  

  大事记年报资料要求是大事突出、要事不漏、常事不记,但在各承报单位初稿报送来的大事记主要问题有:1.有些单位大事记年报资料记述要素不齐,过于简单,如某单位的大事记“2月7日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既没有会议地点、参加人数、主持人,又没有会议的主要内容(谁作报告,谁讲话,通过什么决议等)。类似这样过于简单的大事记都要求补充齐全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等要素。2.有些单位大事记年报资料收集范围较窄,条目数量虽多,但不够精,收录的多是办公室内所管辖的事,漏报了一些全局性的或全区性有一定影响力的大事。如某单位内的团支部换届选举、外出活动等也写成大事记,但全区创文工作会议、区招商引资工作会议、佛山市组织部来区任免一些区领导等大事却漏报了。

   

  (八)图片现场活动资料较少

  

  有部分单位上报的图片资料,一是会议场面多、领导视察活动多,而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特色的各种现场照片较少。如某单位有张照片是反映“人大代表视察南海大道交通状况”的,本应拍出那些人大代表在南海大道旁视察交通状况的现场照片最好,但可惜却是人大代表在会议室讨论交通状况的照片。又如某个单位几张图片全是上级领导或本单位领导视察的照片,但本单位的救灾抢险工作、人员参加演习、开展多种教育等反映本单位工作成绩的现场照片却没有。二是文字说明不完整,时间、地点、人物职务等表述不清,主要人物位置标注不明等。

  还有一些年报资料语言上表达不准确,如将“达到”写成“达致”,“因地制宜”写成“因地置宜”;某个单位年报资料的图片说明将有些镇领导写成了“行政长官”等,这些都是语言表达不严谨的表现。

   

  (作者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地方志办公室,原载《佛山史志》201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