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式词汇与修志

  莫宏谦

 

  最近在阅读部分单位送交的志稿时发现,广泛流传于网络、青少年的一些新式词汇竟然出现在志稿中,从事修志工作以来,这种情况还是首次发现。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尽管这些新式词汇并未收录入规范的《现代汉语词典》,但语言的灵活性与变化发展的可能,以记述历史、保存历史为任的志书,可否采用这些词汇记述,确有探讨的必要,而且,是否将这些新式词汇收录入志也值得讨论。

  月前,上海市制定了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了文字的读音要规范,使用要标准,同时明确,网语等未规范的新式词汇不能使用在国家机关公文等正式场合。虽然文件是针对上海一地,然其影响,波及全国。其他各地目前尽管没有跟随上海制定相应的文字法规,但近年流行网络或从港澳台传入内地的新式词汇,在没有被权威的文字机构认可前,大都抱狐疑态度。

  2002年,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修订了《现代汉语词典》,并增补了不少新式词汇,让一些如“吧台”、“CD”、“CPU”等广泛传播使用的新式词汇名言正顺地列入正统,这对新生的暂未能收录的词汇而言,有很好的预示意义,因为,社会的发展可能会或早或迟的认同某些实用的新式词汇。

  我们不妨回顾中国的文字发展,其本身的经历,也有过从排斥到接受、从争辩到认可的阶段。不说远古的结绳为记或甲骨文、金文的出现与使用是否存在过争辩,近代“五四”时期的文白之争就是最好的例子。白话文在这场争论中终以其通俗化取代文言文,成为新的规范。与今天白话文面对新式词汇的冲击,其实也可理解为不同时代对语言词汇新一场变革的争鸣。只不过,这些从网络或港澳台中英混杂的口语词汇中转化而成的新式词汇,还需要面对社会更深层次的挑选和认同。就像当年 “打的”一词在别扭的口耳相传中逐渐得到肯定一样。

  新式词汇的产生出现,近年尤显突出。更深入地讨论它的是非,应该是文字学的职责。作为修志工作者,思考更多的,恐怕是如何面对这种新事物的出现和它们带来的影响及这种标示社会转型、文化变革的新事物。

  修志的同志在编写志稿时运用这些新式词汇,一方面说明这些词汇的接受程度已从年青化向全民化过渡,一方面说明新式词汇得到了社会更广泛的认同。志书能否考虑走出文字记述的创新的第一步,在记述当世史实时,大胆选用一些尽管未有收录入标准词典的、但表意清晰明了的新式词汇?且不妨看看社会实例再下结论。以最近红极半边天的“超女”活动为例,“粉丝、玉米”等词,最初上报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但经开解,反而觉得它们更能以直观切实的字面意思蕴味无穷地反映出歌迷的众多与追捧的狂热。无论“粉丝、玉米”因“超女”活动而衍生的新义能否会被收录入《现代汉语词典》,但作为影响全国青年人一年多(甚至数年或更长一段时间)的新词汇,如果因为社会的偏见使它们在志书中缺席,这对起“存史”作用的志书、对正在寻求创新的志书而言,难免会有错失机遇的遗憾。

  任何事物都是两面的。新式词汇在未有标准之前,它们都是非正统、非主流的东西,使用必然会引起争议,而且,作为源起网络或港澳台口语的新式词汇,无可避免会有过于牵强或泛于字表的造词,编志者如果确要采用新式词汇,也应深思,力避凭一时之兴,草率行事。毕竟,志稿成书后,白纸黑字,再改变就不容易了。

  另一个值得商讨的是,志书要不要像民谚俗语那样收录这些新式词汇。

  志书要不要收录新式词汇,笔者认为可以借鉴第二轮修志开展以来方志界对改革开放后涌现的新事物的态度作决定。以“习俗”为例,第一轮修志,此目所记内容无论是“时令习俗”还是“生活习俗”,都是延续了千年的东西,如“春节”、“中秋”等;第二轮修志,目前已出版的续志对这一节(目)的记述发生了较大变化,不单止记述传统事物,改革开放后流行的新兴事物也成为记述的对象,如《商丘地区志续卷》记述染发电发,《丰南县续志》记述人们过国庆等节的浓重甚比传统的“春节、中秋”。常说“隔代修史,当代修志”,能够记述与时代变化最贴切的新式词汇,既可反映社会的变化,也可以折射人们的时尚心态,并能生动深刻展现一段历史的轨迹。只是在记述时需要斟酌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新式词汇作为一种未有公认的新事物,如何取舍?尤其是解释新式词汇的含义时,该以哪种解释为准?它不同于民谚俗语,千百年流传已经“千淘万”,含义已相当精练,难有变更。而新式词汇则不然,即便很多词汇在网络或民间多年流传,亦已约定俗成,如文上所说的“粉丝玉米”等,但它们毕竟仍处在一个初生阶段,目前还没有任何规范的标准、权威的定义,这是收录它们面临的第一难关。二是新式词汇作为一种具有普遍性、全国性的词汇,与方言、土语不能等同,归入何类?网语通行整个网络,不分民族地域;而经港澳台传入内地的口语化词汇,也为全国各地的人们于非正式场合使用,如“做秀”、“做SHOW”等词。如果将这些内容归入“方言”一章(节、目)记述,恐怕不符合志书篇目设计的归属原则。

  但问题二总比问题一易于解决。考虑到新式词汇的使用场合,笔者以为可以从其民间性质入手,尝试归入“民间文学”范畴,增设“新式词汇”一节(目),类聚以记。

  对于新式词汇在志稿的初次出现,审稿时的第一个念头是否定,随之细想,觉得不应过早定断,于是有了上面的一些不成文的想法,希望同行指正。如何面对新式词汇的到来,在没有明确界定的准则下,除了等待一个新的权威外,笔者以为,不妨创造一个权威,以宽容与严谨的态度,选用、使用其中一些意思已相对稳定的新式词汇记述史实、记录入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