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利弊对佛山秋色的禁与弛

 

                                                     王丽娃

 

  秋色是佛山独有的富有地方特色的民间艺术展演活动“礼俗于秋夜扮演景物,提灯兴行”谓之秋色,又有“秋宵”、“出秋色”、“出秋景”、“秋色赛会”的称谓。通俗来讲,就是人们以艺术娱乐的形式表达对劳动的热爱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除佛山和附近各乡落之外,别处没有的”在现存的三部《佛山忠义乡志》中,记载秋色的文字并不多,究其原因,“独是士夫以为无关国故”,认为出秋色与社会发展、国家进步没有太大关系,“遂鲜纪录”区瑞芝的《佛山秋色简介》、余婉韶的《佛山秋色艺术》等,是建国后有关秋色的研究著作。这几部著作对秋色的习俗特征、工艺技术及建国后的继承创新进行了详细的总结。几百年来,历代统治者对出秋色的现象时有禁止时有放松,而在近代,出秋色也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本文试图用新的材料,从正反两面来看历史时期的秋色现象,祈请方家指正。

  一、秋色习俗概述

  出秋色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至西晋丰收时节,孩童耍舞草龙的活动。唐宋以后,随着手工业兴盛经济迅速发展,佛山逐渐由小乡村发展成为商业市镇,人口不断增加,史料载:“乡之成聚相传肇于汴宋”。明朝时期,以桑基鱼塘为主的农业和以手工制造为主的工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造就了不少能工巧匠。为了庆祝丰收、酬谢神灵庇佑,人们就利用农产品或手工业剩余材料,制成各种工艺品,加上“扮故事”的活动,在中秋节前后举行盛会,“中秋待月,则席珍文士争誇证綵,笔于嫦娥,或登高兢笑刘郎畏题糕宇,或踏雪每仿浩然驢背高歌”。活动真正定名为出秋色是在明正统十四年(1449年),相传与黄萧养起义有关,“御黄贼时,以此疑贼,而安民心”,史料载:“梁俊浩,澳口人,当黄萧养聚众围佛山,时值中秋,使谍者数十辈,间行以洞内地。俊浩察知之,乃令诸少年演扮秋景故事,以示暇豫,又制大炮,发声如雷,俾贼闻知。贼果疑惧,不敢窥……佛山秋景实由此起。”

  发展到清代,佛山的手工业、商业和农业都十分繁荣,有“商务为天下最”、“全国四大聚”之称。经济的繁荣带来了文化的繁荣,佛山秋色发展到了鼎盛时期,成为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民间习俗。乾隆《佛山忠义乡志》有如下记载:“会城喜春宵,吾乡喜秋宵。醉芋酒而清风生,盼嫦娥而逸兴发。于是征声选色,角胜争奇;被妙童以霓裳,肖仙子于桂苑;或载以彩架,或步而徐行;铛鼓轻敲,丝竹按节,此其最韵者矣。至若健汉尚威,唐军宋将,儿童博趣,纸马火龙;状屠沽之杂陈,挽莲舟以入画,种种戏技,无虑数十队,亦堪娱耳目也。灵应祠前,纪纲里口,行者如海,立者如山,柚灯纱笼,沿途交映,直尽三皷乃罢”。不仅反映了佛山手工业的发展水平,亦体现了民众的高超技艺

  鸦片战争后,佛山经济遭受打击,社会动荡,出秋色受到冲击。民国《佛山忠义乡志》记:“道光间,以九月举行,适上年饥荒,其灯牌有联云:‘终秋未了中秋兴,赛色当思菜色年。’”此时的出秋色,与盛时无法相比,更有诗云:“纸醉金迷色色秋,箫声吹月浸街头。郎君敷粉花车坐,不是丰年莫浪游。”可见,出秋色是适宜在承平无事,年丰人乐之时举行,而社会动荡、经济凋敝时,则被视为不合时宜。从民国20年(1931)《南海日报》的一则记录也可看出,出秋色应是民康物阜时的娱乐活动,“佛山人士,在昔时和世泰民康物阜之秋,雅慕古人之秉烛夜游、及时行乐之举,辄于每年秋令,乘天气晴爽之夜,而作秋景之巡行,以资娱乐。”

  民国肇始之初的一二年,为庆祝帝制结束、新元伊始,出秋色曾数度热烈。之后随着政局动荡、军阀混战,人心遑遑,“此调不弹久矣”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仅于1938年抗战周年纪念以及1945年庆祝抗战胜利,举办过小规模的“提灯会”活动。秋色艺人也在战争中出走或丧生,从此民间秋色活动逐渐衰落。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在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汇报手工业工作情况时指出:“手工业的各行各业都是做好事的……手工业中许多好东西,不要搞掉,我们民族好的东西,搞掉了的一定要来一个恢复,而且要搞得好一些。提供工艺美术品的水平和保护民间老艺人的办法很好,赶快搞,要搞快一些……”1956年春节,建国后首届“佛山市秋色、剪纸、盆栽艺术观赏会”,使佛山秋色艺术重放异彩。1956年5月4日,民间秋色工艺社成立,濒临失传的佛山秋色艺术得到及时、全面的挖掘整理,传统制作技艺后继有人。

  出秋色之利弊

  一种习俗之存在,必有其所以存在之理由,即这种习俗存在的价值或意义。从出秋色成为定式之后,出秋色的意义就是庆丰收、庆祥和的活动。余婉韶的《佛山秋色艺术》一书,从社会的角度分析了秋色存在的价值,指出秋色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得到了民众的认同,对团结民众是有积极意义的。

  从秋色工艺品的制作方面来讲,所用的材料是手工业生产的边角废料和小商贩剩余下料,下脚料和农副产品,瓜果、鱼鳞、稻秆等都是制作秋色艺术品的好材料。不但体现了佛山民众的扎作技艺,同时也体现了民众的环保行为,对提高民众的艺术创作水平是有激发作用的。民国时期的精武会员卢焕森也认为“若因陈列各种艺术品,而引起人类的创作心,此出秋景之利”

  如果说,明代的出秋色是为纪念抗击黄萧养起义的胜利,那么清代以后,随着佛山铺区的整合划分,手工业区、商业区和混合区三大区划的形成,使得出秋色活动不可避免地由单纯的民间纪念性活动演变为各铺竞争高下的民间盛会。“每届举行秋色,由一铺或二铺以上之好事者为发起人,是名事头,然后各铺之好事者应声而起”乾隆年间,佛山秋色在不同的铺区内游行,如陈炎宗描写的是“灵应祠前、纪纲里口”,孙锡慧描写的是锦澜铺和社亭铺陈捷阳描写的是纪纲铺。佛山民众是以铺为居住群体的,各铺之间的秋色赛会,为民众通过双手实现自我价值创造了环境,满足了各阶层人民的需要,而且增强了人们的集体意识,往深层面讲,就是爱家、爱铺、爱乡的一种体现。从竞技的角度看秋色赛会也满足了各铺区地位和价值的再度肯定的需要。

  当然,单纯的庆丰收含义一旦被各铺竞争的含义所取代,一些社会问题也会随之而来。首当其冲的就是毫无限制的资金投入。各铺为了在出秋色中显示自己的实力,不惜耗费巨资,孤注一掷。在清代张心泰的《粤游小志》中就提到“佛山镇每岁七八月间,铺户醵资出灯会谓之秋色,盛时一夜费千金,粤俗奢华即此可见”,“金钱之虚掷”一说,不无道理。  

  民国陈济棠主粤时期,佛山祖庙、观音堂、栅下、山紫等铺每年都举行秋色会景,各铺为夺会景冠军而竞相献技,互不相让。其中以观音堂、栅下两铺互相争斗为最。出秋色演变成为各铺互相争斗的机会。这时期的出秋色达到最高潮,参观人数众多,造成了道路的阻塞。尽管秋色游行有一定的秩序,但主办方为了游行队伍的畅通,也处于安全的考虑,往往会另外印发一条假的路径出卖,让观众难辨方向。在今天看来,这无疑是一种欺骗行为。此时有民众对出秋色持反对意见,认为出秋色危害有三:“金钱之虚掷”、“精神之损失”、“治安之妨碍”,出秋色是一种费钱、费精神、妨碍治安的活动,更出“火警在在堪虞”。

  盛世出秋色,或许人们乐于捐献。而经济凋敝、内忧外患时出秋色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勒捐的现象,“就本铺地方按户劝捐,捐得若干,即标贴公所外,俾众周知。其捐款人有自愿输助,博一时之慷慨者,有极端反对,而一毫不拔者。就中以押店尼庵为最难避免。常被无赖勒捐数十元”,勒捐不成时,就会出现一些极端行为,“不满所欲,则灌以木榍滋味,甚或移置死婴于其门。此种野蛮举动,大为清兴之玷,亦即有司禁例之原也。”勒捐成为政府禁止出秋色的一个原因。因此,《秋色琐话》中指出:“对于财政一项,当取公开态度,而捐助者亦当任其自由。绝不容加以逼勒,斯不独扮秋色者所宜注意。凡属公事,无不应如此矣。”

  除了利弊的对立面,在特殊时期,出秋色还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出秋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扮演故事”,即把一些社会现象成戏剧来演出。鸦片战争后,扮演的故事多以反抗压迫剥削为主要内容,其讽刺时事,亦重诙谐,“如扮烟精打靶以警世人,扮铲地皮以惩戒贪官污吏,这真是良好的社会教育啊!”1841年,观音堂铺出秋色中编《鸦片害人精》一剧表演,揭露了清政府的卖国丑剧。佛山乡绅代表梁廷枏到广州请林则徐来佛山观看秋色,林则徐观罢秋色,万分感慨,仰天长叹一声道:“以小观大,问心可恃。”这次秋色盛会,激发了佛山人民的反帝爱国热潮。1842年,佛山人民响应广州三元里的抗英斗争,群情激愤。这一年祖庙铺出秋色,三元市坊众编了个《油炸鬼》的活报剧,历数帝国主义鸦片毒害中国人民的罪行。

  三、对出秋色的禁与弛

  民间习俗的两面性,使得禁与弛成为社会的争论点。尤其是在社会动荡、朝代更迭时,为了维护统治秩序统治者往往以赛会是匪徒聚众的场合为借口,禁止民间迎神赛会,出秋色也不可避免。

  明正德十六年(1951),钦差提学广东等处提刑按察司副使魏校,曾颁“谕民文”,通令全省不许唱淫曲,为父兄者,有宴会,如元宵节,皆不许用淫乐琵琶,三弦、喉管、番笛等音,以寻子弟未萌之欲,致乖正教。府县官各行禁革,违者治罪嘉靖年间,黄佐又颁布禁令,“不许造唱淫曲,搬演历代帝王,讪谤古今。违者,上司定行拿下。”全省戏剧遭禁。通过教化对民众进行思想控制,是封建统治者惯用的手段,在这个过程中,民间的一些风俗习惯成为了牺牲品。

  佛山秋色赛会因有“扮故事”的项目,倍受打击。

  清初,民间反清复明的斗争不断,为了维持刚刚建立的统治秩序,防止明室遗老和爱国志士利用民间巡游活动聚众闹事,顺治至雍正年间曾一度严禁民间举行赛会巡游活动。康熙四十七年戊子,曾禁止“民会及方术巫人淫词小说”,作为中秋的一种聚会,出秋色自然也在禁止之列。出秋色通常是在夜间举行,而清朝律令中有关于严禁当街夜戏的规定:“城市乡村,于当街搭台酬神者,止许白昼演戏,如深夜悬灯唱戏,男女拥挤,混杂喧哗,恐致生斗殴、赌博、奸窃等事。责成该地方文武各官严禁,将为首之人,照律治罪。倘该地方文武各官不实力奉行,罚俸一年。”光绪至宣统年间,内忧外患,清政府为维持统治,禁止聚会。徐赓陛任南海县令时,曾出“禁聚众示”,禁止民间集会,佛山秋色受到冲击。

  除官方禁令外,一些宗族家规也有提倡禁革秋色之类的习俗。早在明成化十七年(1481)《石湾太原霍氏崇本堂族谱》中的《晚节翁家箴》就禁族参加节庆赛会活动,诸如:“元宵之灯酒、三月初三之扮饰、五月五之龙舟、七月七之演戏”等等,不得参加。至康熙五十九年(1720)该族谱又再责令子弟:“即如扮春色,舞狮龙、赛花楼、唱鬼戏,此皆无益之费,而且伏藏嗔闹,惹祸招非之事,俱当谨戒。”

  但“峻罚严令,虽可遏绝一时,而随在触发”扎根普通民众的习俗,不是说禁就禁的。有几百年历史的秋色习俗,历经严禁,时兴时灭,其间害固甚多,亦不能尽谓为无利雍正六年三月二十三的上谕档中对民间演戏的风俗指出要因势利变,对“豪强地棍,借演戏为名,敛钱肥己,招呼匪类,开设赌场,男女混杂,斗殴生事,种种不法,扰害乡愚”应当严禁。而对于“祀神酬愿,欢庆之会,歌咏太平”者,则不必一概禁止。乾隆《佛山忠义乡志》卷六《乡俗志》中也指出:“无害者固不必遽示之以俭也。至若以礼事神,士夫稍知敬远者,自能循度,中节岂厉禁而始知嚣渎之非哉。是以牧民者求通民情,守土者不违土俗。”出秋色本身就含有庆丰收,歌颂升平的意义,这也是禁而不止的原因。

  在建国后的研究及新方志的记载中,都提到了清乾隆年间由于群众据理力争,碍于社会舆论,佛山秋色习俗始得以恢复。笔者认为不妥,不论是现存的三部《佛山忠义乡志》还是《佛山精武月刊》的《秋色琐话》中,对这一说法都没有提及。大概是乾隆《佛山忠义乡志》中关于秋色的记载是最详细的,加之乾隆时期流传下来的描写秋色的诗句也较多,相比乾隆之前又缺乏记载,才造成了后世研究者的误会。所以笔者认为,既然秋色有存在的理由,那么它就不会绝对的被禁止,只能说在某一时期出秋色比较频繁。

  1925年,南海县政府以“治安”为由,下令禁佛山出秋色。针对当年出秋色的情况及政府的再次禁令,精武体育会专门就“出秋色之利害”展开讨论,指出“吾人指导社会,贵因势而利导,汰恶留良。固非概以铲除旧习为得计也。”精武会员黄少强论证了出秋色的“利”之所在,他认为“藉此而所捐滋事,更以酿成盗窃火患归疚于秋景者,此固非秋景之本身问题,抑亦民众惯受实利主义陶冶有以养成之者耳”,勒捐、火患之类事情,不应归咎于秋景本身,而是因为民众受到实利的影响深远,“吾人终年迫处污浊空气与夫机械生活之中”,并从艺术的角度提出,“得此表现一地民情风俗之活跃游戏,亦即动乐合奏之艺术生活,以荡涤五中抑郁调补心灵,而为精神上稍增粮食。”主张通过出秋色活动,陶冶民众情操,弱化功利思想,“使吾人于艺术生活力与提倡,导吾民众于远利近义与淡然非食用之途。”提出不宜全面禁止秋色行为,可以适当提倡。这种根植大众的习俗,“禁之既不止,任之又不能”,通过改良,以达到“造成一种有意味有秩序之良好娱乐,或于国庆日纪念日举行。参以振刷人心雪耻国强之义”,特殊时期发挥出秋色的特殊意义。如1919年五四运动期间,佛山各校师生掀起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爱国运动。这一年的秋色,教育界人士陈伯廉先生提议用“提灯会”的名义举行大游行。有一间学校扎了一只大乌龟,两人抬着游行,龟上写着醒目的标语:买日本货者就是‘龟’,并沿途高呼“振兴国货,挽回漏资”的口号。

    

  民间习俗是由广大民众创造的,它来源于人民,传承于人民,规范于人民,佛山秋色正式如此。它同佛山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紧密相联。它的产生是以农业丰收,经济繁荣为基础的。数百年来,凡是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之时,多有举办会景活动,而经济凋敝时,国事艰难,民生拮据,秋色活动就会黯然失色。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佛山市努力地将秋色打造成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作为政府部门,应全面考察各历史时期出秋色的状况,通过细致的分析,客观地论证秋色习俗的各个方面,“取其所长,去其所短,汰恶留良”,结合时代特点,将其发展成为“有价值之群众运动”,彰显佛山秋色的文化魅力。

  

  

  

  

  参考文献:

  1)(明)归有光:《庄渠先生遗书》,嘉靖四十二年刻本

  2)(黄佐:《泰泉乡礼》,《文津阁四库全书》第48册,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3)乾隆《佛山忠义乡志》,乾隆十八年刻本。

  (4)乾隆《南海县志》,乾隆六年刻本。

  (5)道光《佛山忠义乡志》,道光十一年刻本。

  6)《太原霍氏族谱》,道光十一年续修。

  7)(清)张心泰:《粤游小记》,《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九帙,杭州古籍书店1985年版。

  8)(清)徐赓陛:《不自慊斋漫存》,光绪三十一年刻本。

  9)民国《佛山忠义乡志》,民国十五年刻本。

  (10)佛山精武月刊》,1925年第三期。

  (11)区瑞芝:《佛山秋色简介》,内部资料。

  12)王利器:《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

  13)罗一星:《明清佛山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14)叶春生:《岭南民间文化》,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15)余婉韶:《佛山秋色艺术》,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16)江佐中、吴英姿:《佛山民俗文化》,广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